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丹麦旅游签证办理
丹麦旅游签证办理

丹麦旅游签证办理

有效期:90天
停留期:30天
办理期:15个工作日
¥110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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丹麦旅游签证办理所需资料
护照
1.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.
2.请在护照最后一页签名(中文姓名).
3.持换发护照者,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.
 
照片
1.2寸白底彩色近照3张.
2.照片尺寸要求35×45mm.
3.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姓名.
 
名片
1.2
 
户口本
1.全家户口本复印件.
2.复印件包含户口本首页,户主页,本人页,配偶页.
 
身份证
1.如是旧身份证请用A4纸复印2份.
2.如是新换发的身份证请用A4纸复印正反两面各2份.
 
结婚证
1.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(或离婚证复印件).
2.如证件丢失请提供民政局开具的丢失证明.
 
存款证明
1.存款证明资金至少5万元.
2.存款证明需为银行标准格式,有正确的英文译文,不可手写.
3.存款证明的到期日需冻结到回国之后30天.
4.存款证明原件需递交使馆,使馆不予退还,到期自动解冻.
 
资产证明
1.如有车产证明,提供清晰复印件.
2.有房产证明,提供清晰复印件.
 
营业执照
1.所在单位为企业单位的申请者,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清晰复印件,用A4纸复印,有年检记录,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.
 
机构代码证
1.所在单位为事业单位的申请者,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清晰复印件,用A4纸复印,有年检记录,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.
 
在职证明
1.在职证明一式两份,中文一份,英文一份.
2.使用公司正规抬头纸打印,加盖公司红章.
3.在职证明内容需包括:单位名称,本人职务及收入,旅行时间,负责人职务,签字以及电话,传真和单位的营业执照/企业机构代码证号.并需要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.
4.同一单位的申请人必须以名单的形式打在同一份抬头纸上,而且每人都要提供担保原件.
5.如无法提供"在职证明",请提供公司空白抬头纸3张,并加盖公司红章.
 
其它
1.填写个人资料表.
 
特别提示
1.
工作日为本公司预计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;若遇特殊原因如假期,使馆内部人员调整,签证打印机故障等,则有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;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,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,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.
2.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,仅供参考而非任何法定承诺,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.
3.由于近期领事馆的价格变动较快,以上价格仅供参考,以当时实际确认为准.
4.需要办理双认证,认证时间一个月左右,认证费另付.